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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2023-09-26 14:48:00
(?一)强化项目引进合作
结合本地实际,筛选国内外创新型生物医药孵化器、投资公?司开展合作,可以采取孵化或研发与产业化分离的方式,以项目?在招远进行注册并产业化为前提,由产业引导基金与埠外孵化器?或投资公司共同投资生物医药项目。该项目成功在招远产业化,?则对该孵化器或投资公司和项目团队分别给予基金收益一定比?例的奖励。
(二)强化金融服务支撑
1.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。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引导?基金,在股权投资、并购引导、债权投资、高层次人才引进、公?共服务等方面,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多渠道、多形式、多层次支?持和服务。根据基金类型和投资方向,采取差异化政策,引导基?金增值收益可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其他社会出资人或基金管理机?构、被投资企业。
2.提供融资支持。积极引进生物医药医疗基金公司落户招
远,开展基金合作,鼓励基金投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。鼓励、引?导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,鼓励融资担?;苟陨镆?/span>?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。对上年度贷款或融资租赁项目?300?万元?(含)?以上的生物医药企业,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,给予?不超过三年,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?500?万元的贴息支持。
3.鼓励企业对接资本市场。支持企业在境内主板、中小板、?创业板、科创板上市或“新三板”挂牌,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。
具体参照《招远市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推进上市挂牌的扶持政?策》?(招政发〔2020〕?12?号)执行。
(?三)提升企业研发创新、产业项目落地能力
1.支持创新药研发。对已在国内开展I期、II期、III期临床?试验的化学药、生物制品、中药,由本市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?在本市生产的一类、二类新药,按照不同临床试验阶段,按照研?发费用的?40%予以扶持,一类新药最高分别为?200?万元、800?万?元、2000?万元,二类新药最高分别为?100?万元、400?万元、1000?万元。
2.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研发。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?批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,给予不超过?200?万元资金支持;?对新取?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在我市产业化的,给予不超过研发投?入?40%,最高?500?万元资金支持;?对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通过创新?医疗器械产品特别审批的,给予一次性最高?300?万元资金支持。
3.支持医药服务外包平台建设。对新建并经认定的创新药?物、特色原料药、康复辅具与高端医疗器械、中医药、特医食品?与保健食品、医美产品、细胞与基因治疗等相关领域的合同研发?机构(CRO)、合同外包生产机构(CMO)?、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?构(CDMO)等专业技术平台,或者已建平台新增设备的,按平台?新购置设备总额的?20%予以支持,最高不超过?5000?万元。新取 得NMPA?GLP认证资质、OECD?GLP认证资质、AAALAC认证资质或FDA?认证资质后,给予最高不超过?100?万元的一次性支持。为本市企?业开展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研究,并在本市产业化的,给予服务公司服务金额?30%的资金支持。
4.支持项目产业化落地。鼓励创新药、仿制药、三类医疗器?械落地生产。对在本市落地生产、结算,并且持续生产时间不少?于?3?年的,一类新药给予单品种最高?5000?万元资金扶持,二类?新药给予单品种最高?3000?万元资金扶持,仿制药给予单品种最?高?500?万元资金扶持,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给予最高?500?万元?资金扶持,三类医疗器械给予单品种最高?500?万元资金扶持。
5.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和销售。对我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?者医疗器械注册人,委托我市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其所持有产品,?按该品种实际交易金额的?10%予以支持,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?500?万元,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?2000?万元;对我市生?物医药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?承担生产的,按实际投入费用的?20%予以支持,每个品种最高不?超过?1500?万元,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?3000?万元;?鼓励?生物医药销售平台型企业承担创新产品的销售,对销售、结算、?纳税在我市的,按照其形成年度经济贡献地方留成部分,给予每?年最高不超过?2000?万元的支持。
6.重视自主知识产权。为鼓励发明创造,激励技术创新,提?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,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,促进产业转?型升级。对获得国家、山东省各类专利奖的生物医药类企业和个?人,参考烟台及招远市相关专利奖励政策执行。
(?四)加大企业培育力度?
1.加强生产性企业土地供应。对于拟入驻园区的生物医药企业优先纳入土地年度使用计划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、优先办理用?地手续。
2.强化房租和装修补贴。对于在我市租赁办公场所和厂房开?展研发、生产的企业,且固定资产投资?2000?万以上的,前三年?分别按照实际租金的?80%、60%、50%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最?高补贴不超过?200?万元;对租房装修部分按照实际装修金额的?8-15%给予一次性补贴,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?500?万元。
3.强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。对于企业在本市直接投资建厂和?采购设备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?1?亿元,且亩均投资强?度达到?320?万元及以上的,给予土建工程及设备投资额?12%的补?助。具体参照《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补助办法》执行。
4.强化重资产投入扶持。对于实际投资总额超过?2?亿元的重?点生物医药项目,可采用?“政府土地入股或代建厂房、企业分期?偿还”的方式开展合作,减轻企业投资压力。
5.强化高新技术支持。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?定,投产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?及条例,申报享受税收优惠;?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烟台市?级创新平台,分别给予最高?100?万元、50?万元、20?万元奖励;?对成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并获得省发改、科技等部门资金支持的?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?10?万元。
6.强化项目贡献补助。实体生产型项目自投产运营并认定
后,前?3?年按照形成年度经济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?100%、后?2?年按照?50%的比例对企业进行补助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
技术研发,奖励法人和管理团队。
(五)?支持行业人才引进培养
1.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。在科研经费资助、购房补贴、?配偶就业、子女入学等方面参考我市人才部门出台的政策进行补?贴。
2.加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。鼓励与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与本地?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,共同培养行业发展所需技术人才与产业?工人,并对该校企合作项目给予支持。
(?六)强化重大项目支持
对引进国内行业排名前?50?名、世界?500?强,能够填补国内、?省内行业空白,或能与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的优质?项目及平台、特殊人才和团队、企业间兼并重组、生物医药产业?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原则,可适当降低扶持?门槛并给予重点扶持。落地国家级开发区的重大或优质生物医药?项目,可由开发区管委参照本政策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。